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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直房改办职责是什么? 省直房改办职责是什么呢

时间:2024-10-15 06:15:32 浏览:0

一、 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,落实执行学校、后勤处工作计划。
二、 负责学校公有住宅、住房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 负责学校住宅、住房的档案、资料管理工作。
四、 负责学校各种土地资料的管理工作。
五、 负责办理学校公用住房的出售工作。
六、 负责学校自建职工住房的出售工作。
七、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。

房改局肩负着房改政策、法规的制定;拟订具体实施的方案、细则及有关规定;指导房改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;管理房改资金并使之保值增值。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中不断探索、不断创新。推动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平稳、健康的向全发展。

  工作职责:
  依据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》、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》、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行使以下职责:
  1、贯彻执行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》,制订相应的政策、管理办法,负责推进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。
  2、贯彻执行建设部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和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》,制订相应的政策、管理办法,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,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。

  人员分工:
  主持全面工作;
  总帐会计,协助做好财务管理工作,做好房改基金增值保值工作;协助做好廉政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综合治理、信访和法治等工作。
  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、调查、初审工作,兼任现金会计工作。
  住房补贴、住房维修基金的审批工作。
  廉租房申请受理、调查、初审工作,协助做好房改的各项审批工作,兼任文秘及统计员工作。

  服务事项:
  1、房改档案管理
  2、海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
  3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审批
  4、海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
  5、住房维修基金的审批

省直房改办主要职责为:负责省直单位、中央驻肥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,归口管理和安排使用省直单位住房基金,承担房改资金的归集、支付、核算等管理工作。受省直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委托,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;直接组织相关招标活动;根据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;制定内部采购操作规程;受各部门委托办理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;办理其他采购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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